集资建房[2005]24号文件 |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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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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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院关于新建教职工生活园区集资与选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24号
学院各单位: 为加快教职工生活园区的建设工作,针对集资与选房中的有关问题,经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讨论,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分资格的截止时间 集资住房积分核准的截止时间为 二、校龄计算办法的补充 原周口师专和教育学院相互调动的教职工,其校龄连续计算。 三、房款交付办法的实施 不管申报何种户型,一律交住房押金5000元(现金,不得用以前的集资款顶替),交付时间为 周口师范学院教职工生活园区建设工作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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