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职责 |
校工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组织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会的思想、组织建设,指导学校女工委员会和各二级工会开展工作。
三、负责教代会、工代会筹备和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闭会期间行使教代会办事机构和工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
四、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和爱岗敬业教育,组织工会先进评选,开展教职工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
五、负责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为校党委、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七、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
八、负责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九、负责发展工会会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和教职工业余团体、协会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十、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
十一、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