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64 关于助学贷款长期违约学生的处理建议 |
发布人:
龙鑫
发布时间: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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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4 关于助学贷款长期违约学生的处理建议 一、提案人:朱自学 附议人:李俐俐、李淑梅 二、提案内容(理由和依据): 国家助学贷款解决了家庭困难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的后顾之忧,但教育不是万能的,总有个别学生大学毕业后,不讲诚信,经多方联系、多次督促,仍不能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增加了学校助学贷款的风险。 三、建议改进意见: 对贷款10年以上或违约5年以上的贷款学生,经过反复做工作,仍不归还者,上传不诚信记录,使其交通出行、银行信贷受阻或法院起诉。对在校期间被开除学生、退学处理和因故死亡学生的贷款,学校应及时想办法解决(据说学校存有风险补偿金),降低学校贷款违约率。不要往后拖,长年积累,拖到最后学生也不会归还。 四、单位整改情况: 我校自2005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来,申请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共计23145人,贷款合同共计37300笔,贷款金额149220400元。 多年来,我校强化贷后管理,一直把本息回收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绝大部分贷款学生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开展总体平稳。但也存在少数贷款逾期学生,截止2020年7月贷款违约学生129人,违约本金252020.08元,产生利息、罚息192630.89元,本金违约率0.17%,学生违约率0.56%。 根据校工会对“双代会”代表提案处理的工作要求,对于贷款本息长期逾期学生,学生资助中心将于8月15日前组织各学院通过各种方式与学生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逾期原因,提醒学生及时还款,对于特殊困难逾期贷款学生学校将根据有关政策进行贷款代偿;对于恶意欠款学生,又无法取得联系的学生将于其所在地资助中心联系督促还款。 整改单位负责人:张苏峰 202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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