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决议 |
发布人:
龙鑫
发布时间:
2005-10-20
浏览次数: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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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决议 (2005年7月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努力开创新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新局面,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作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分析了当前中国工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和若干问题,作出如下决议。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工人阶级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如何保持党同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 的血肉联系,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的重大任务。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才能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发挥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作用,更好地发挥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达者维护者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以进一步夯实党的阶级基础,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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